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(24字)和公民道德规范(20字)” 相关内容的通知
局属各单位、机关各科室:
为贯彻落实中央《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》精神及省、市文明办的部署要求,切实引导和帮助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按照局党委要求,要把学习和践行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(24字)和公民道德规范(20字)”作为常态化活动深入持久地进行,现通知如下:
1.要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道德规范内容。
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: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,自由、平等、公正、法治,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。
公民道德规范:爱国守法,明礼诚信、团结友善、勤俭自强、敬业奉献。
2.各单位、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要在通知下达3日后对本科室人员学习情况进行抽查。
3.局办公室将于11月4日对学习情况进行抽查,对仍不能熟记的要进行通报批评。
局办公室
2016年10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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